百科|婚前买房,离婚后房子算谁的?

2018-08-29 王姣星

婚前房产是婚前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,如果夫妻婚姻关系解除后,房产如何分配呢?

婚前房产的归属,一般以房产证上的产权登记人是谁为第一判定标准。如果房产登记为夫妻双方姓名,则二人协商解决。



一、婚前单方首付,婚后共同还贷,房产证仅写了首付出资人姓名,怎么分?

 

例:小雷在结婚前以个人名义贷款买了一套100万元房子,首付30万元,贷款70万元,与梅梅结婚后两人共同还款。

 

如果两人离婚,若共同还款的数额为每人10万元,则还有50万元未还。

小雷可得:房子+50万债务

梅梅可得:已还的10万+小雷给的额外补偿

 法律依据:《最·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〉若干问题的解释(三)》第十条

“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,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,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,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,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。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,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方,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方个人债务。双方婚后共同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的部分,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,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。”

 

二、婚前单方首付,婚后共同还贷,房产证仅写了未支付首付方姓名,怎么分?


例:小雷婚前首付30万元买了一套房,房产证写的梅梅的名,贷款70万元,结婚后两人共同还款。

 

如果两人离婚,一般法院会这么判:

1.如果没有预先的约定,以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为准,涉及到首付款支付方的问题,可以是借贷关系,也可以是赠与关系,但均需要出示相关证据。

2.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,没有约定的起诉到法院的话,一般会判给产权登记方,但是未完结的贷款余额由登记方负责,房屋部分算共同财产进行分割

若共同还款的数额为每人10万元,则还有50万元未还。

小雷可得:已还的10万元+梅梅给的额外补偿

梅梅可得:房子+50万元债务

 

三、婚前单方首付、婚后共同还贷,房产证写双方姓名,怎么分?

 

例:小雷婚前首付30万买了一套房,房产证写的双方姓名,贷款70万元,结婚后两人共同还款。如果两人离婚,该房产和相应债务由两人协商处理。

 

若共同还款的数额为每人10万元,则还有50万元未还。

小雷得:已还的10万元+梅梅给的额外补偿

梅梅得:房子+50万元债务

或:小雷得:房子+50万元债务

梅梅得:已还的10万元+小雷给的额外补偿

或:该房产以财产形式评估目前市价后,两人均分所得财务。


 四、婚前双方共同首付、婚后共同还贷,房产证写单方姓名,怎么分?

 

例:小雷与梅梅共同出首付30万元买了一套房,房产证写了梅梅的名字,结婚后两人共同还贷款70万元。如果两人离婚,那么该房产和相应债务优先判给房产证上写名的一方。

 

若共同还款的数额为每人10万元,则还有50万元未还。

小雷可得:已还的10万元+梅梅给的额外补偿

梅梅可得:房子+50万元债务


五、婚前双方共同首付、婚后共同还贷,房产证写双方姓名,怎么分?

 

例:小雷与梅梅共同出首付30万元买了一套房,房产证写了双方姓名,贷款70万元,结婚后两人共同还款。如果两人离婚,那么该房产由双方协商处理。

 

若共同还款的数额为每人10万元,贷款70万元,则未还50万元。

小雷得:已还的10万元+梅梅给的额外补偿

梅梅得:房子+50万元债务

或:小雷得:房子+50万元债务

梅梅得:已还的10万元+小雷给的额外补偿

或:该房产以财产形式评估目前市价后,两人均分所得财务

其中,额外补偿包括本金、利息部分。


六、婚前单方全款买房,婚后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姓名,怎么分?

 

例:小雷结婚前自己全款买了一套房,结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了妻子梅梅的名字。如果两人离婚,那么梅梅有权要求分割这套房子。

 

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,那么所·有权是自己,属于婚前财产。婚后,将房产变更为夫妻共有,是对房产所·有权的处分,等同于婚内财产的归属约定,加名一方有权要求分割该房产。

 
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十九条

“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·有、共同所·有或部分各自所·有、部分共同所·有。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。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,适用本法第十七条、第十八条的规定。”

 

在所·有涉及到婚前房产的购买、登记时,一定要慎重,避免以后出现问题时引起不必要的纠纷。另外,本文所举案例只是大概情况,具体要以个人实际情况和法院判决为准。

 

资料来源:《最·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〉若干问题的解释(三)》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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